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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缓归

佚名 著

其他类型连载

追在简笙身后的第十年,我突然死心了。原来多年的痴恋,真的可以用一晚来结束。昨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地被简笙删了好友。好巧不巧,他删我时下了一场很大的雨。电闪雷鸣中我蜷着腿缩在被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加他,一遍又一遍地输入着「我害怕求求你别不要我」这些字眼,从开始的卑微到最后的麻木。

主角:简笙胡式微   更新:2023-01-29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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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简笙胡式微的其他类型小说《缓缓归》,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追在简笙身后的第十年,我突然死心了。原来多年的痴恋,真的可以用一晚来结束。昨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地被简笙删了好友。好巧不巧,他删我时下了一场很大的雨。电闪雷鸣中我蜷着腿缩在被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加他,一遍又一遍地输入着「我害怕求求你别不要我」这些字眼,从开始的卑微到最后的麻木。

《缓缓归》精彩片段

追在简笙身后的第十年,我突然死心了。原来多年的痴恋,真的可以用一晚来结束。

昨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地被简笙删了好友。

好巧不巧,他删我时下了一场很大的雨。

电闪雷鸣中我蜷着腿缩在被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加他,一遍又一遍地输入着「我害怕求求你别不要我」这些字眼,从开始的卑微到最后的麻木。

加了整整一晚。

天刚蒙蒙亮,雨停了,我也不爱了。

简笙通过我的好友申请是在早上八点整,他开始工作的时间。

他这个人时间观念很强,和我为数不多的几次约会也都是卡着点出现的。

曾经,我也为他的自律守时着迷过。

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窗外的阳光。

手机屏幕亮时一夜没合的眼睛被强光一刺流下几滴生理性泪水,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是简笙发来的消息。只有短短几个字——

「长记性了吗?」

要是搁在以前,我定是要刨根问底地问个明白。但是现在,我只想睡觉。

滑动他的对话框点了删除。这是这十年来,我第一次不想回他。

删完后,又给简瑟瑟发了条信息,「晚上来找我,我们去 857。昨晚没睡,先睡会,别来吵我。

「顺便帮我跟你哥请个假,算了,直接帮我辞职吧。」

简瑟瑟是简笙同父同母的亲妹,也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

她看不上她哥,也理解不了为什么离经叛道的我在她哥面前会乖得像只没有爪子的猫。

其实并不难理解。十年前那个少年破门而入将我从那个昏暗的房间拉到了阳光下,我便将他奉为了神明。

仔细想想,他并没错,只是不爱我罢了。而我,现在也不爱他了。

发完信息,将手机关机,我用被子蒙住头睡了个昏天黑地。

这一睡便睡到了下午,还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我以为是简瑟瑟。迷迷糊糊地趿拉着拖鞋去开门,

结果打开门的那一刹那,目光和西装笔挺的简笙对了个正着。

他站在光源下,浓眉微蹙,身姿挺拔。恍惚间和十年前的那个晌午重叠交错。甚至连那句不耐的「像什么样子」都一模一样。

我低头看了眼身上皱得像抹布似的宽松睡衣,又揉了揉团成一团的头发,好像是不怎么体面。

可是,那又怎样呢。爱都不爱了,怎么可能还会去在意形象。

我抱着臂斜靠在门框上,懒踏踏地问他:「你怎么来了。」

说完还很没形象地打了个哈欠。

简笙有洁癖,可能见不得我此刻邋里邋遢的样子,黑着脸把头转向左侧不再看我。

「为什么不去上班。手机还关机。」他微哑着嗓子问我,带着几分怒意。

我挑眉,回答得理直气壮。

「不想干了。」

「当初吵着要这份工作的是你,现在说不想干的还是你!式微,你太任性了!」

任性?是啊,我一向任性,之前只不过在他面前收起了所有尖锐的刺。

我勾唇,蛮不在乎地说道:「简总是第一天认识我吗?我本来就是个扶不上墙的纨绔不是吗?」



和简笙闹了个不欢而散。

回房间后我也没了睡意,盯着天花板发了半天的呆。脑海里全是我和他曾经的过往。

十五岁时,我跟在他身后,他冷冷地瞪我,不耐烦地问我能不能不要再跟着他。

十六岁时,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学会了做蛋糕,精心包装后递到他的面前,他只看了一眼,转头便扔进了垃圾桶,他说他不喜欢吃甜食。

十七岁时,同学笑话我说我好像简笙的一条狗啊,恰好我和他一起经过,我气得想上去理论却被他拦住了,他说没必要。

十八岁时……十八岁之后,他很少会理我。不管我跟他表白多少次,他始终是那种态度,不接受不拒绝。怎么说呢,像是在钓鱼。

门铃声再次响起。

这次来的是简瑟瑟。她一袭大红长裙,浓妆艳抹,像个冶艳的妖精。

一进门,她便踢掉脚上的高跟鞋,探着身子上前摸我额头,喃喃道,「这也没发烧啊。」

我推开她的手,转身走进更衣室。选了件黑色的露背连身短裙,换好后坐到梳妆台前开始化妆。

简瑟瑟跟在我身后,叽叽喳喳的。

「你跟我哥怎么回事?」

「我今天去公司帮我爸取文件时碰到他了,脸臭得跟吃了屎似的。」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不应该啊,你不是向来拿他的话当圣旨吗!」

「没啥,就是我不喜欢他了。」我打断她,翻出卷发棒递过去,「帮我搞个风情万种的大波浪。」

之前的几年,我一直按照简笙的喜好装扮。清纯可人的黑长直,仙气飘飘的淑女裙。

简瑟瑟不止一次地取笑我,整得像个不谙世事的良家少女似的,也不嫌炫酒干架的时候那身行头不方便。

说实话,还真挺不方便的。明明是个混子非逼着自己装淑女。

我这边话音刚落,那边的简瑟瑟一激动,手里的卷发棒甩了出去。

「卧槽,你咋想开的!我之前都怀疑是不是我哥给你下蛊了!」

我没再理会她,继续掰着眼皮画眼线。画到眼尾特意往上挑了个魅惑的弧。

画完后对着镜子调整了几笔,直到满意了才回头笑着回她,「舔不动了。」

简笙没有对我下蛊,他只会冷暴力我。哦,除了冷暴力,还有 pua。不管我做什么都会得到他的否定,他说我只需要听话就行了。

他用行动告诉我胡式微你得乖,你只有乖了才配得到回应。

曾经我渴望得到他的爱,所以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可是现在,老娘不配合了。

之前,和老胡吵完架我喜欢拉着简瑟瑟到酒吧发泄。

在劲爆的舞曲下尽情地摇摆扭动。在那里,大哭或者大笑都不会招来异样的眼光。

我和简瑟瑟很有默契地彼此打着掩护,倒也成功地瞒过了简笙。

直到有一次用酒瓶给一个想对小姑娘用强的地痞流氓开了瓢。

事倒是不大,毕竟老胡不差钱。坏就坏在不知道被谁捅到了简笙面前。

他整整一个月没理我。

那之后,我再也没去过酒吧。

看吧,曾经的我就是如此卑微。

和简瑟瑟驱车去了之前常去的那家。再踏入这片喧嚣,竟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山高皇帝远的春城,豪门不算多但也不能说少。胡家和简家不能说数一数二,也绝对是榜上有名。

两家在同一年恰好各生了一个空有美貌不学无术的千金小姐——就是我和简瑟瑟。

我们挑了个视野较好的卡座。

刚一落座,有个穿着制服的男生走上前毕恭毕敬地递上了点单平板。

简瑟瑟瞄了一眼,挑眉笑道:「哟,现在酒吧服务生质量都那么高了啊。」

我闻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极为精致的脸。只是太过稚嫩,脸上还有没长开的小奶膘。

我也跟着笑,「雇用童工可是违法的。」

男生听我这么说脸上带上几分羞赧,耳垂都染上了淡淡的粉。

「我,我成年了。」

真是个不禁逗的,倒还蛮可爱。



追在简笙身后的第十年,我突然死心了。原来多年的痴恋,真的可以用一晚来结束。

昨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地被简笙删了好友。

好巧不巧,他删我时下了一场很大的雨。

电闪雷鸣中我蜷着腿缩在被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加他,一遍又一遍地输入着「我害怕求求你别不要我」这些字眼,从开始的卑微到最后的麻木。

加了整整一晚。

天刚蒙蒙亮,雨停了,我也不爱了。

简笙通过我的好友申请是在早上八点整,他开始工作的时间。

他这个人时间观念很强,和我为数不多的几次约会也都是卡着点出现的。

曾经,我也为他的自律守时着迷过。

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窗外的阳光。

手机屏幕亮时一夜没合的眼睛被强光一刺流下几滴生理性泪水,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是简笙发来的消息。只有短短几个字——

「长记性了吗?」

要是搁在以前,我定是要刨根问底地问个明白。但是现在,我只想睡觉。

滑动他的对话框点了删除。这是这十年来,我第一次不想回他。

删完后,又给简瑟瑟发了条信息,「晚上来找我,我们去 857。昨晚没睡,先睡会,别来吵我。

「顺便帮我跟你哥请个假,算了,直接帮我辞职吧。」

简瑟瑟是简笙同父同母的亲妹,也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

她看不上她哥,也理解不了为什么离经叛道的我在她哥面前会乖得像只没有爪子的猫。

其实并不难理解。十年前那个少年破门而入将我从那个昏暗的房间拉到了阳光下,我便将他奉为了神明。

仔细想想,他并没错,只是不爱我罢了。而我,现在也不爱他了。

2

发完信息,将手机关机,我用被子蒙住头睡了个昏天黑地。

这一睡便睡到了下午,还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我以为是简瑟瑟。迷迷糊糊地趿拉着拖鞋去开门,

结果打开门的那一刹那,目光和西装笔挺的简笙对了个正着。

他站在光源下,浓眉微蹙,身姿挺拔。恍惚间和十年前的那个晌午重叠交错。甚至连那句不耐的「像什么样子」都一模一样。

我低头看了眼身上皱得像抹布似的宽松睡衣,又揉了揉团成一团的头发,好像是不怎么体面。

可是,那又怎样呢。爱都不爱了,怎么可能还会去在意形象。

我抱着臂斜靠在门框上,懒踏踏地问他:「你怎么来了。」

说完还很没形象地打了个哈欠。

简笙有洁癖,可能见不得我此刻邋里邋遢的样子,黑着脸把头转向左侧不再看我。

「为什么不去上班。手机还关机。」他微哑着嗓子问我,带着几分怒意。

我挑眉,回答得理直气壮。可能出门没看黄历。二十分钟后,从不踏足声色场所的简笙出现在了酒吧。

旁边酒吧老板作陪,身后还带着两个一身黑的保镖。

再十分钟后,酒吧清场。

简瑟瑟在她哥的目光下,缩着肩膀往我身后躲了躲,成功地把那道含着怒意的视线引到了我身上。

一张俊脸在明灭的灯光下阴沉得厉害。

今天之前,见到沉着脸的简笙我定会伏低做小,曲意承欢。

而现在,即便是想到之前做过的那些作践自己迎合他的事,我都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拂开黏在脸上的弯曲长发,我拉着简瑟瑟想离开,越过简笙时被他拽住了胳膊。

「胡式微!」他念得极沉极慢,显然是压着极大的怒火。

我深呼口气,脸上挂上得体的微笑,转身望向他。客客气气地问道:「简总,有什么事吗?」

简笙可能还不太习惯我对他态度的突然转变,两道剑眉蹙得紧紧的,在中间拱成一个极深的「川」字。

「你怎么回事。」他反问。

我仰天翻了个白眼,懒得继续跟他绕,晃动胳膊从他的钳制中脱离,拉着简瑟瑟头也不回地出了酒吧。

从酒吧出来,也败了玩乐的兴致。

叫了个代驾把我和简瑟瑟分别送了回去。各回各家,她找她妈,我继续睡觉。

别问我为什么不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问就是我没妈。我妈在十年前的雨夜跳楼死了,当着我的面毫不留恋地纵身一跃。

我本来也想随她去的,结果奔到窗前时被老胡拽住了。恰好有个巨大的闪电划破天际,我趴在我妈跳下去的窗口,能清晰地看到地上蜿蜒的血水。

从那之后,我很惧怕雷雨天。

本来以为能一觉睡到自然醒,结果第二天一早就被一遍又一遍的电话铃声给吵醒了。

我摸过扔在一旁的手机看了一眼,是简笙的助理。

犹豫再三,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毕竟没有必要为了简笙跟所有人都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简笙的助理姓顾,三十多岁,是个极其干练又守规矩的,就连打个电话也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胡秘书,你已经迟到十五分钟了。」

一板一眼的说辞。

我这个秘书的职位,是当初缠了简笙好久才得来的。

说是秘书,其实就一花瓶,平时我的工作除了帮简笙泡咖啡就是加班的时候帮他点外卖。

连跟着应酬、递个文件啥的这种跟正规秘书稍微挂点钩的事我都没干过,所以要离职连交接都不需要。

当了简笙两年的秘书,我从没被他承认过。他出席宴会身边的女伴换了又换,那里面唯独没有我。

「不好意思顾哥,」我客客气气地回他,「我跟简总讲过的,我不干了。」

话音刚落,电话那端传出「啪」的一声脆响,是杯子落地碎裂的声音。

我想,应该是之前我从迪士尼带回来,放在简笙办公桌上他却从来没用过的那个情侣杯吧。

摔了就摔了吧,已经无所谓了。

「不想干了。」

「当初吵着要这份工作的是你,现在说不想干的还是你!式微,你太任性了!」

任性?是啊,我一向任性,之前只不过在他面前收起了所有尖锐的刺。

我勾唇,蛮不在乎地说道:「简总是第一天认识我吗?我本来就是个扶不上墙的纨绔不是吗?」



我原是这么想的,直到几天后再次遇见他。

春城夏季多雨,且雨水往往来的毫无征兆。所以我很少在晚上独自出门。

要不是简瑟瑟鬼哭狼嚎地打电话,我也不至于此刻躲在天桥下面吓得瑟瑟发抖。

我蜷缩着身子,紧紧攥着已经没电关机了的手机,一遍又一遍地默念,「没事的,没事的。」

可在下一道雷声响起,还是会没出息地抱头紧闭双眼,脑海里除了红彤彤的血水还有一遍又一遍地加着简笙的卑微的我。

他明知道的,明知道我最怕的就是雷雨天。却还是在那么一个夜晚,扔下我一个人独自度过了漫长的黑夜。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极度恐慌害怕时都渴望有一根稻草,我现在特别希望有个人能够出现陪在我身边,哪怕是简笙我也会感恩戴德的。

我知道现在的我很没出息,但是没办法,我真的怕。

可能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真派了一个人来陪我,只不过那个人不是简笙。

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穿过雨帘,一步一步地走到我的身边,浑身湿漉漉的,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该怎么形容呢,像条丧家之犬。

我缓缓地放下抱着头的手,轻声问他:「你也没有家了吗?」

他愣住,过了好久才从喉间吐出一个「嗯」字。

我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他坐。

他倒也乖巧。

虽是八月盛夏,他身上的湿意还是激的我打了个哆嗦。他应该也察觉到了,抿着唇默默地挪开了一段距离。

身边有个能跟我说话的大活人,倒没刚才那么怕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歪着头问他。

他依旧拘谨,头垂得很低,吐字倒是清楚,「当归。」

他叫当归,我叫胡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看,名字都这么有缘。

「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我继续问道。

他头垂得更低了,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沙哑。

「我不知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可能是气氛渲染,也可能是我太想有个家。鬼使神差的,我对着他说了句,「我给你个家吧。」

我给你个家,你也给我个家。

我们在天桥底下坐了很久,也聊了很久。

他告诉我他叫薛当归,因为院长是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中发现的他,便给他取了个谐音作为了他的姓氏。

他还告诉我,他十八岁生日过完便搬出孤儿院独立生活了,今晚是因为房东突然涨房租,他觉得不合理,跟对方理论,结果被赶了出来。

我问他:「你打了那么多份工,不至于出不起那点房租啊?」

「我收到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他回答我时眼睛亮亮的,盈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我打暑期工就是为了赚学费。」

「多少钱,我帮你出了。」我说道。

我不缺钱,但我缺爱。还……挺缺。我要是不缺爱也不至于舔了简笙那么久。

他摇摇头,说:「不用的,学费不贵。我已经攒够了。」

他咬了咬下唇,犹豫了几分钟,才问道:「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不会抛弃对方的那种家人是吗?」

黑眸里满是小心翼翼的期待。

我点头,「是。」

不会抛弃。

十四岁,常年不归家的老胡养在外面的女人被搬到了台面上。我妈一时想不开,当着我们的面跳了楼。从那之后,我便没了家。

曾经,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所以这么多年,我对他百依百顺,唯命是从。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家。

结果,二十四岁,简笙也扔下了我。万幸,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我终于有家了。


等到雨停,我们一起回了公寓。

简瑟瑟在门口不知道等了多久,一见到我就扑了过来,抱着我哇哇大哭。

「对不起,对不起微微,我不知道会下这么大雨,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找不到你。」

我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柔声哄着,「我这不是回来了嘛,别哭了。」

她抽了抽鼻子继续哭,「你一个人在外面肯定吓坏了吧,都怪我。」

确实,开始是吓坏了,好在后来遇到了当归。

想到当归,我忙把简瑟瑟推开,指着身后那个腼腆的大男孩帮他们互相介绍。

「这个是当归,我弟弟。」

「简瑟瑟,我最好的姐妹儿。」

简瑟瑟胡乱地擦了擦眼泪,错愕道:「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我怎么不知道。」

「这不是那天在酒吧为我们点单那个服务生嘛!」

我点头,「嗯,以后我们姐俩就相依为命了。」

简瑟瑟秀美的五官拧成一团。半晌,她拉了拉我的衣角期期艾艾地问:「微微,你真不要我哥了啊?」

不是不要,而是要不起了。



上次从酒吧离开之后,我便再没见过简笙。

倒是简瑟瑟主动跟我提起过,说她哥出差去了外地,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回不来。

所以我半夜起床找水喝,路过客厅的落地窗,看到楼下正靠着路灯吸烟的高大身影时,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或者,也有可能是梦游。

睡醒后,我摸过手机给简瑟瑟发信息,「你哥回来了吗?」

等了十几分钟,她发了两个语音条过来。

「没呢,还在魔都。微微,我昨天都没告诉你我哥有多恶劣!

「我那会儿找不到你很着急,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结果他只回了我一个「嗯」就把我电话掐了!真是的,什么人啊!」

看来昨晚确实是我看错了。

也是,工作狂简笙怎么可能为了我丢下工作赶回来呢。更别说在我家楼下守着了。

我嗤笑一声,为自己做了个异想天开的梦感到羞愧。



我在厨房熬粥时,当归醒了。

高大的身子靠在厨房门框上,阴沉沉地看着我。

「你来干嘛,不是都不要我了吗?!」

我低着头,讷讷道:「要的。」

可能因为生着病,他的声音听上去异常嘶哑,「你再说一遍。」

「要的要的要的,我说我要的!」

猛然抬起头,我冲他吼着,眼泪又开始吧嗒吧嗒地往下落。

「胡式微,这可是你说的!这次我不会再给你反悔的机会!」

咬牙说完,他伸手拉过我,把我圈进怀里,低头含住了我的唇。

一吻毕,我趴在他怀里,手抵着他的胸膛。气喘吁吁地道:「我……我比你大很多。」

他又在我唇瓣轻轻一啄,眼里是化不开的深情,「我都准备好了当个便宜爹了,还会介意年龄吗?」

「便宜爹?什么便宜爹。」我不解。

「不是你说的吗?给孩子找个便宜爹。」

「……」

所以,我相亲那个他在现场???

我笑着逗他,「你想当便宜爹倒是可以,就怕人家亲爹不能同意。」

腰上的手紧了紧,他的笑僵在脸上,一寸寸龟裂。

「是谁。」

艰难地吐出这两个字,我在他眼里看到了晃动的恐慌。

怎么还能舍得继续欺负他。

我踮脚主动印上一个轻轻浅浅的吻,笑道:「筝筝是简瑟瑟的宝宝。

「她年龄太小不会叫干妈,只会喊妈妈。」

听我说完,当归一张俊脸染上狂喜,「我们加把劲,争取明年结个娃娃亲。」

简笙番外

什么时候喜欢上胡式微的呢,可能是她瑟缩在阴暗的角落里像只受伤的小兽。可能……更早。

什么时候发现喜欢上胡式微的呢,是在她差点被人玷污时。

那天看到她被人按在墙上撕扯衣服,我是真的起了杀心的。

还好最后她和瑟瑟拦住了我才没酿成大祸。

那件事之后,我被爷爷罚抄了一个月的静心经。也是那件事之后,我认识到我对胡式微有着近乎疯狂的占有欲。

我怕,怕我的占有欲会吓到她。所以我极力克制,用冷漠对待她。

她不是个会隐藏自己感情的姑娘。我知道她喜欢我,因为她经常跟我说:「简笙,全世界我最最最喜欢你。」

我面上装得波澜不惊,内心却高兴到飞起。

我以为她的眼里只会有我,也习惯了她围着我转。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对着公司客户部经理笑。

笑得特别特别灿烂,灿烂到刺痛了我的眼。

她经常抱怨说我不带她应酬,她并不知道,那是我不想看到她对别的男人笑。

所以,看到那一幕的我气疯了。

我删掉了她的所有联系方式。恰好,那晚下了很大一场雨。

我知道她害怕打雷,但是就是想要折磨她。因为只有怕了,才会长记性。

那天晚上,我一晚没睡。睁着眼熬到天亮。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先同意加她好友。

万万没想到,这件事非但没让她长记性,反而激起了她的反骨。她和我吵了一架,不欢而散。

魔都有个项目着急洽谈,第二天我就飞往了魔都。

瑟瑟给我打电话,说春城下了好大的雨,一直在打雷,她却在这样的天气把胡式微搞丢了。

我着急挂了电话立马让助理订了回程的机票。我的姑娘一个人在外面肯定吓坏了吧。

赶回春城时雨已经停了,我在她家楼下站了很久。小公寓的灯是亮着的,我知道她回家了,悬着的心这才落了地。

连夜又赶回魔都,我悄悄地回又悄悄地走,除了助理没人知道我回来过。

第二天,谢司南给我发了张偷拍照。她拎着大包小包的男装袋子从 Brioni 出来。

我给她转了五十万过去,她没收,还说不是买给我的。我以为她还在跟我置气,没往心里去。

实在太想她了,半个月的工作量我硬是用一个星期完成了。

回去第一件事就是去见她。

没承想她身边竟然会有一个很漂亮的男生,两人一路打闹着走近,我有些慌。

她说那是她弟,可我怎么可能会看错,那孩子看她的目光,是不容置喙的爱慕。

我不在意别人是不是喜欢她,我的姑娘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喜欢她的人自然不在少数。

可是这次我却有了危机感。

之前她只会给我买衣服的,可是现在那件 Brioni 的新款 POLO 衫却穿在别人身上。

我受不了她身边有除了我以外的任何异性!她明明只能依赖我的!

所以我逼着她跟那个孩子断了联系。她果然很乖,也很傻。

她那么在意的人,我怎么可能真的动手去伤害。我有多怕她会恨我啊。

她开始变得上进,我把我会的都交给了她。即便我很清楚,她是想让自己变得强大,不在受制于我。

后来的几年,我不止一次跟她提过交往,可都被她糊弄了过去。没办法,我让瑟瑟帮我。

结果,第二天我就被她设计和别人上了床。

我说她狠,她说彼此彼此。

原来,这么多年,她一直是怨我的。

罢了罢了,便如她所愿吧,谁让……我那么爱她呢。

当归番外

我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我妈是京都某高官的情妇。

因为身份,我从小没少受同学欺负。

十八岁那年,我遇到了生命中的光。她很漂亮,漂亮到让我一眼倾心。

可我知道我们地位悬殊,也不敢冒犯。

第三次遇到她,她坐在天桥底下,像只被遗弃的小狗,瞪着湿漉漉的眼睛问我:「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

那小模样,可爱到要命。

我骗了她,我说我是个孤儿。因为我不想从那张漂亮的脸上看到熟悉的鄙夷。

也不算完全骗。我是我妈为了逼宫偷偷生下来的。她也真够傻的,能坐到那个位置上的人怎么可能允许自己有污点。比起身份地位,我就是个屁。

我妈养到我十三岁,眼看上位无望,抓紧了青春的尾巴和一个老头跑了。

所以,我应该也能算一个孤儿对吧。

她说她给我一个家,于是我便和她回了家。

她对我特别特别好。给我买很贵很贵的衣服。会把我介绍给别人说这是我弟,很帅吧。

她并不知道,其实我不想当弟弟。就像她不知道我每天早上都会为她准备一束带着露水的鲜花是在和她表白。

家嘛,那不应该是爸爸妈妈和宝宝吗?我是爸爸她是妈妈,以后再有一个宝宝。

可是我不敢说,因为我还不够强大。目前只要能让我以弟弟的身份陪在她身边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可是她还是不要我了。明明我们说好的不会抛弃。

结束军训我订了最早一班飞机飞回春城。

她已经搬离了我们的家。

我在她常去的店门口没日没夜地蹲守了两天,终于让我等到了她。她依旧很漂亮,只是清瘦了很多。

她说我配不上她,虽然很难听,但却是事实。她一个站在云端的千金小姐,我一个见不光的私生子拿什么与她相配。

我拼命地学习,拼命地让自己更优秀。后来,我拿着成绩单找到了云家老太太。

谁能拒绝一个各方面都能拿出去炫耀半天的大孙子呢。特别是在我那根独苗爹和他家里那个只有一个病秧子闺女的大前提下。

云家老太太编造了一个稚子被拐,流落在外多年终于归家的故事,我顺理成章地认祖归宗。并给我改了名字,云随之。

哪怕这个故事漏洞百出,但也没关系,我爹的政敌落马的落马,退休的退休。没人会揪他小辫子。

大三那年,我开始创业。有没有经验的不重要,我够聪明后台够硬,这就够了。

我的公司叫 HM。奶奶问我有什么意义吗,我说 home 啊,为了纪念我终于有家了。

奶奶拍着我的手乐,夸我是个好孩子。

这次也不算撒谎,是为了纪念家,只不过是和她的那个家。回云家,只不过是我想早点有资格站在她身边走的捷径罢了。我答应过她,以后要很有钱很有钱的。哪怕她已经舍弃了我。

毕业两年后,羽翼丰满。是时候该回去找她了。

回春城的第一天,她就给我送了份大礼。她有孩子了,还想给孩子找个爹。

心疼过后,我安慰自己,至少表示她目前单身。

我买了很多如何带孩子的书籍悄悄学习。好在所有的努力没有白费,她女儿很喜欢我,我偷偷教会了她喊我爸爸。

我还是喜欢她,一如六年前,可是我不敢表白,因为被她抛弃过,我很怕她会拒绝,失去她的感觉真的太痛了。

我准备徐徐图之的,结果没过几天她闺蜜给我打电话,说她喝醉了吵着要找我。我立马挂掉了公司的视频会议赶了过去。

她戳着我的胸口,一下又一下,说我是弟弟。仿佛又回到了六年前她踩着我影子的那个傍晚。

我送她回家,贴心照顾了她一整晚。可她第二天回公司后竟然开始躲我。再一下要被她抛弃的恐惧笼罩着我。

我搜肠刮肚地思考如何化解我们的关系,接到了奶奶让我回去的电话。

晚上一家人吃饭的时候收到新闻推送,春城雷雨预警。我放下筷子订了最早的机票就往回赶。

她怕打雷,以前是我没能力,现在,我只想在每个雷雨夜都陪在她身边。

我在她门外坐了一夜,也淋了一夜的雨。

第二天烧得迷迷糊糊的。

我想,这也许是个机会,便让助理联系她让她来照顾我。

她果然来了,带着毫不掩饰的担忧和心疼。

她细心地照顾着生病的我,当年那个连碗都不会刷的大小姐竟然学会了煮粥。

看着她在厨房忙碌,空了多年的心被填的满满的。但还是不够,还是要逼她一把。

我故意问她来干嘛,不是不要我了吗,她哭着说她要,哭得我的心揪着疼。

我吻了她,她没有反抗,还告诉我我可能当不了便宜爹了,因为孩子不是她的。

哎,白看了那么久的育儿书了!不对,也没白看,毕竟……我们以后也会有宝宝的不是吗?

胡式微,这次,就别再丢下我了……



可能出门没看黄历。二十分钟后,从不踏足声色场所的简笙出现在了酒吧。

旁边酒吧老板作陪,身后还带着两个一身黑的保镖。

再十分钟后,酒吧清场。

简瑟瑟在她哥的目光下,缩着肩膀往我身后躲了躲,成功地把那道含着怒意的视线引到了我身上。

一张俊脸在明灭的灯光下阴沉得厉害。

今天之前,见到沉着脸的简笙我定会伏低做小,曲意承欢。

而现在,即便是想到之前做过的那些作践自己迎合他的事,我都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拂开黏在脸上的弯曲长发,我拉着简瑟瑟想离开,越过简笙时被他拽住了胳膊。

「胡式微!」他念得极沉极慢,显然是压着极大的怒火。

我深呼口气,脸上挂上得体的微笑,转身望向他。客客气气地问道:「简总,有什么事吗?」

简笙可能还不太习惯我对他态度的突然转变,两道剑眉蹙得紧紧的,在中间拱成一个极深的「川」字。

「你怎么回事。」他反问。

我仰天翻了个白眼,懒得继续跟他绕,晃动胳膊从他的钳制中脱离,拉着简瑟瑟头也不回地出了酒吧。



我们在天桥底下坐了很久,也聊了很久。

他告诉我他叫薛当归,因为院长是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中发现的他,便给他取了个谐音作为了他的姓氏。

他还告诉我,他十八岁生日过完便搬出孤儿院独立生活了,今晚是因为房东突然涨房租,他觉得不合理,跟对方理论,结果被赶了出来。

我问他:「你打了那么多份工,不至于出不起那点房租啊?」

「我收到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他回答我时眼睛亮亮的,盈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我打暑期工就是为了赚学费。」

「多少钱,我帮你出了。」我说道。

我不缺钱,但我缺爱。还……挺缺。我要是不缺爱也不至于舔了简笙那么久。

他摇摇头,说:「不用的,学费不贵。我已经攒够了。」

他咬了咬下唇,犹豫了几分钟,才问道:「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不会抛弃对方的那种家人是吗?」

黑眸里满是小心翼翼的期待。

我点头,「是。」

不会抛弃。

十四岁,常年不归家的老胡养在外面的女人被搬到了台面上。我妈一时想不开,当着我们的面跳了楼。从那之后,我便没了家。

曾经,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所以这么多年,我对他百依百顺,唯命是从。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家。

结果,二十四岁,简笙也扔下了我。万幸,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我终于有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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