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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明黛明代的精选其他小说《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小说作者是“色彩缤纷的薛静妃”,书中精彩内容是:接去搬柴火了。明黛赶紧开门。门是厚重的木门,没有锁,她一推就开。进去后发现,这里就是靠近厨房的外墙。明黛指了指位置。“干的柴火放在这里,湿的放在那边。”周斯年低头干活,放下柴火就走。明黛看了下,是她捡的干树枝,放在了她指定的位置。明显这是听进去了。明黛把这......
主角:明黛明代 更新:2024-05-17 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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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明黛明代的现代都市小说《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完整作品》,由网络作家“色彩缤纷的薛静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主角是明黛明代的精选其他小说《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小说作者是“色彩缤纷的薛静妃”,书中精彩内容是:接去搬柴火了。明黛赶紧开门。门是厚重的木门,没有锁,她一推就开。进去后发现,这里就是靠近厨房的外墙。明黛指了指位置。“干的柴火放在这里,湿的放在那边。”周斯年低头干活,放下柴火就走。明黛看了下,是她捡的干树枝,放在了她指定的位置。明显这是听进去了。明黛把这......
疯子的变化自然引起了村里人的注意,毕竟三天没打人了,还挺有点想念的。
有人问到柳大柱这里,大队长就把明黛的事情讲了。
村民唏嘘小明黛可怜,被疯子缠上的时候,也庆幸,疯子有了目标,他们各自家的娃娃安全了很多。
要知道,周斯年来柳家湾不到一年的时间,哪家的娃娃和男人他都揍过,就是女人都有一半被揍过的。
可以说,在红旗公社,周斯年这个名字,能止婴儿夜啼。
小朋友不听话,家长都说,再哭,周斯年就来抓你了。
效果立竿见影。
和明黛相比,其他的几个新知青惨多了。
方柔和齐志军第一天晚上就住进了罗成寡母家。
罗成一家是建国前逃难来的柳家湾,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外姓人,家里一向低调,直到罗成当兵,当上连长后,在村里才有了话语权。
罗成家里弟兄三个,姐姐两个,他是老四,中间的那个。
在家不受重视,这才去当兵的。
不过他这个人有些愚孝,对早年丧夫,独自抚养五个孩子长大的母亲很是尊重。
所以罗寡妇在家的话语权很大。
方柔态度好,人长的俊秀,又给不少钱,她自然同意了让两人住进了罗家。
方柔主动提出跟着罗寡妇住,齐志军就被安排给了罗家的小儿子,罗强。
但是她也明白送上门的不是买卖,和大队长商量,在知青点的其他空闲房间,选择了两间盘了炕。
盘炕不便宜,这也是之前这些房间没有炕的原因。
现在他们愿意自己出钱盘炕,走的时候又带不走,白捡便宜,柳大柱自然同意。
于是这三天,知青点就来了不少村民给盘炕,据说方柔答应,三天内盘好给5块钱工钱。
这样好的买卖,村民也卖力气,很快两个大炕就盘好了,只等着阴干就能入住了。
而且方柔柴火也想好了,和罗家沟通,这几天罗家全家出动,上山捡柴火。
捡到的柴火都堆在了知青点靠近方柔新房间的一侧,明显是方柔花钱买的。
看着他们俩这么轻松就解决了新知青的大难题,老知青羡慕的目光都快着火了。
剩下的几个知青中,秦芳芳和蔡明成老老实实的从第一天就跟着老知青上山捡柴火,虽然没有明黛他们捡的多,但是态度端正,吃饭的时候也不多说话,老知青很快就接纳了两人。
而张小军和刘大业,两人躺了两天,再去山上捡柴火也来不及了,于是学着方柔,用钱在村里解决了问题。
但是因为两个人在吃饭的时候,发现了老知青克扣他们粮食,一时间闹得有点难看,但是还过的去。
混的最差的就是柳燕了,被打个半死,想要大队长做主,大队长做不了主。
她叫嚣着要去公社告状,大队长立刻套车,亲自送她去。
欲哭无泪的她能够爬起来时,发现她的粮食被吃了一半,想要闹,老知青直接让她滚蛋,没地方住没柴火,她只能咽下哑巴亏。
她又没有钱买柴火,只能趁着最后一天不上工,哭着上山捡。
这时候农闲,大家都捡柴火,她累的半死,也只捡了一小堆,被宋兰兰一顿嫌弃加嘲讽。
她简直要哭死在知青点。
后面她还是在明黛身上找到安慰的,觉得她再难,都没有被疯子胁迫的明黛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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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旅行袋,装的满满的,什么东西都有,摆了满满一堆。
明黛先把吃的东西摆出来。
“这是桃酥,就是我给铁蛋的东西,我们分成两份,你一份我一份;这是槽子糕,我们也分成两份,你一份,我一份;这是饼干,我们也分成两份,你一份,我一份;这是山楂糕,我们分成两份,你一份,我一份。”
周斯年看着自己的那一份,再看看明黛的,点了点头。
把吃的推到一边,拿出给他买的东西。
“这些都是你的,秋衣秋裤,穿在棉袄棉裤里面;这个是内裤,穿在秋裤里面;这个是袜子,穿上后再穿鞋;这个是拖鞋,洗完脚后擦干脚穿。秋衣秋裤两套,三天一换,内裤袜子三套每天都要换,换下来的当天就自己洗,知道吗?。”
每递过去一样,周斯年都用手抠一下。
到拖鞋的时候,他仔细看了上面的黑色棉布面,有些不高兴。
他还记得明黛脚上的那个碎花拼布小拖鞋。
明黛无奈, 我倒想给你找到一双,奈何空间仓库里没有这么大的女式拖鞋。
“凑活着穿吧,以后给你做。”
周斯年这才收回视线,伸出长腿,把拖鞋在脚上试了试,又把袜子找出来,也试了下,踩着拖鞋在炕上走了几圈,不一样的脚感,让他舒服的转圈圈。
明黛笑呵呵的看着,等他高兴了,坐下来,再次拿出一个东西。
“这是刮胡刀,以后用这个刮脸,知道吗?不要用你的匕首了。”
第一次看到他刮胡子的时候,明黛差点吓尿了,这人对着水桶,拿着把军刺在脸上肆意挥舞,看到明黛差点心脏停跳。
把刮胡子的工具和腻子用法讲清楚,告诉他早上先刮胡子再洗脸,确认他记住后才放下心。
东西分完了,把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装好,其他的帮周斯年放到他的炕柜里。
“东西放这里不会被老鼠啃,上面的小柜子放吃的,下面的大柜子放衣服,记住了。”
周斯年点头,想了想,把自己上衣口袋里的糖纸和布袋子掏了出来, 郑重的放进了小抽屉里。
明黛注意到,布袋子洗干净了,而且香味是她给他刷鞋用的洗衣粉的香味。
举一反三的能力很强啊,明黛更好奇,之前他是在哪里服役的了。
两人又坐了回去,周斯年把自己的包裹推了过来。
明黛看了看:“你要跟我分。”
周斯年点头。
明黛拿出小刀,把包裹打开,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东西不多,就三样。
一袋子大米,看着五斤的样子。
四个罐头,两个午餐肉的两个红烧肉的。
最后是一件军大衣,包裹大就是因为它。
这个不错,明黛后期也可以搞一件,她记得齐志军来的时候就穿的军大衣。
周斯年挨个摸了摸,但是没有动,等着明黛的分配。
明黛也好奇,虽然言语间,自己用上了暗示和一定的心理抚慰,周斯年这么信任自己,却是没想到的。
“大米我放厨房,做饭咱俩吃,罐头也是,放在碗橱里,炒菜咱俩吃。
军大衣你穿,太大了我穿不了。”
周斯年点头同意,起身,把军大衣披在身上。
他太瘦了,全靠骨架子把军大衣撑起来,但是能感觉出来,他今天很开心。
等到他洗漱完,重新坐下,明黛拿出两块大白兔奶糖给他。
“你吃糖,把手腕伸出来我看看,好不好?”
周斯年看了看自己的手,乖乖伸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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