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我约的车到了,推开他们,我坐上车扬长而去,任由他们在车**怎样叫唤都不搭理。
司机师傅问我,“他们谁啊?
仇人啊?”
“差不多吧,反正不是什么好玩意。”
我以为我刚刚那番话他们没有听进去,没想到刚到店里,凳子还没坐热,就听到**局那边传来消息,我哥跑去认罪了。
虽然证书注册是用的林芳的名字,但后来的材料购买、销售都是由我哥经手。
这么多年了,我还不知道他们能为一个人心甘情愿牺牲到这个地步。
你哥因为你已经进监狱了,要是你觉得有点愧疚的话,就赶紧把二十万打到我账户上。
信息没有署名,但一眼看出是林芳的手笔。
二十多万说多不多,但说少也是我爸妈负担不起的,毕竟他们之前的生活费都是从我这里剥削走的。
我知道他们没钱支付赔偿金,所以我又帮了他们一把。
5我去看了很多次那个食物中毒的年轻人,其实他苏醒过后已经好了很多,但我还是让他配合律师工作,才能定下二十几万的赔偿。
为了让我爸妈能尽早筹钱,我让受害人天天找他们索赔,又在他们实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让我朋友替我出面,以五十万这绝对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下了这套房子。
虽然明知道这个生意必亏,但只有卖给我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拿到钱。
我把钱款汇过去的同一时间,他们就把其中的二十四万转给了受害者,剩余的钱除了用来租房,尽数给了林芳做生意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