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提着的十几个名牌购物袋,每一个都像是一块烙铁,烫得他手心冒汗。周围路人的目光像聚光灯一样打在他身上,有探究,有羡慕,更多的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暧昧。
就在他低头看路,试图让自己隐形的时候,一个尖锐而熟悉的声音突然刺破了周围的嘈杂。
“哟,这不是周景同吗?”
周景同浑身一僵,脚步钉在原地。
他缓缓抬起头,只见前方几步远的地方,站着一个妆容精致的女孩。她挽着一个秃顶中年男人的手臂,此刻正用一种混合了惊讶、鄙夷和快意的眼神上下打量着他。
是林晓晓,他的前女友。
曾经,林晓晓嫌弃他穷,嫌弃他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在那个雨夜决绝地提出了分手。如今再见,她身上那件香奈儿外套的价格,恐怕是他以前一年的生活费都买不起的。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林晓晓松开那个中年男人的手,踩着高跟鞋,一步步走到周景同面前,目光扫过他手里那堆顶级奢侈品的袋子,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周景同,我没看错吧?你这是……发财了?”她故意拖长了尾音,眼神里满是轻蔑,“还是说,你也找到了什么‘好路子’?”
周景同握紧了手中的袋子,指节泛白。他不想在这里和她纠缠,更不想让刘芳芳看到这尴尬的一幕。
“晓晓,好久不见。”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我还有事,先走了。”
“走什么呀?”林晓晓侧身挡住他的去路,眼神像刀子一样刮过他,“怎么?傍上了富婆就觉得丢人,不敢认老朋友了?”
她提高了音量,引来了更多人的围观。
“大家快来看啊,这就是我那个前男友。以前装得清高得很,说什么要靠自己奋斗,结果呢?”林晓晓冷笑一声,指着周景同手里的袋子,“这才过了几天啊,就心甘情愿地提着包,当起了跟班。啧啧,真是‘有骨气’啊。”
周围的窃窃私语声瞬间大了起来。
“原来是个小白脸啊。”
“看不出来,长得挺清秀,没想到这么没出息。”
那些话语像针一样扎在周景同的心上。他感到一阵难堪,脸颊发烫。他想反驳,想说自己是刘芳芳的干儿子,是盛世集团的特殊观察员,可这种解释在眼前的情境下,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甚至更像是欲盖弥彰。
“林晓晓,你别太过分。”周景同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过分?”林晓晓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笑得花枝乱颤,“周景同,你有什么资格说我过分?你自己做这种见不得人的事,还不让人说了?”
她凑近周景同,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一丝恶毒的快意:
“怎么?是不是觉得提包很委屈?当初我让你跟我在一起,至少还能给你点零花钱,让你活得像个男人。你偏不听,非要装清高。现在呢?还不是要靠伺候老女人来换取这些身外之物?”
她看了一眼周景同身后那扇紧闭的试衣间帘子,眼中闪过一丝嫉妒——那个老女人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周景同这种自尊心极强的人低头?
“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林晓晓直起身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恢复了那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毕竟,大家都是为了钱嘛。只是可惜了,你这副好皮囊,跟了那么个老女人,真是暴殄天物。”
周景同的拳头捏得咯咯作响,他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怒火。
就在这时,一个慵懒而威严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小同,怎么还不进来?干妈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帘子被猛地拉开,刘芳芳一身黑色高定礼服,长腿一迈,走了出来。
她并没有在意周围的目光,而是径直走到周景同身边,自然地挽住了他的手臂。她的目光扫过林晓晓,眼神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仿佛在看一只微不足道的蝼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