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怎么告诉我,她对不起那个孩子。
她不知道怎么告诉我,她每天都在想他。
她不知道怎么告诉我,她觉得自己不配做母亲。
现在,她更不配了。
因为她亲手害死了另一个儿子。
一个月后。
高考结束了。
沈远考了全校第一。
但不是A大。
他报了另一所学校,在南方,很远。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改了志愿。
也许是因为愧疚。
也许是因为害怕。
也许是因为,A大的录取通知书上,本来应该写的是我的名字。
他拿了那个名额。
但他不敢去。
我爸妈知道他改了志愿之后,沉默了很长时间。
我妈说:“他是不是恨我们?”
我爸说:“不知道。”
我妈说:“他应该恨我们。”
我爸没有说话。
他走到阳台上,点了一根烟。
烟雾在风中散开,像我的灵魂一样,抓不住。
陆思晴的案子在三个月后开庭。
她被判了七年。
七年。
我死了。
她判了七年。"